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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留期限延长许可

居留期限延长许可

居留期限延长许可(签证延期)

居留期限延长申请应在居留有效期届满2个月前至期满当天提出申请。

  • 提交材料
    • 居留期限延长许可申请书
    • 护照及外国人身份证(已持有者)
    • 居留资格附加材料
  • 申请方法
    • 本人或代理人(国民配偶(F-6)等签证不可代理,需提前确认)持相关必要文件(请参照各居留资格类型所需提交资料)到住址管辖区域的出入境管理处进行申请。
    • 仅限于申请当日,本人滞留于韩国境内的情况(不可在海外申请信访或代理)
      滞留期满后才办理滞留期限延长许可申请时,要缴纳相应罚金。

滞留资格变更

指在韩国滞留的外国人终止与现滞留资格相应的活动,欲进行与其他滞留资格相应的活动的情况。

  • 滞留资格变更许可的基本原则
    • 原则上,终止与现滞留资格相应的活动,要进行与其他滞留资格相应的活动时,本人需出境办理相应滞留资格的签证后重新入境。
    • 如果可以在韩国提供变更滞留资格所需资料时,经过严格审查,可以对滞留资格进行变更。
  • 滞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时间
    • 在展开与其他滞留资格相应的活动以前,务必要获得相应出入境管理处的滞留资格变更许可。
    • 外交(A-1),公务(A-2),协定(A-3)等滞留资格者因身份变更要进行滞留资格变更时,需在身份变更之日起30日以内,获得滞留资格变更许可。
  • 提交资料
    • 滞留资格变更许可申请书
    • 护照
    • 外国人登录证(已进行外国人登记者)
    • 各滞留资格所需附加资料
  • 需申请滞留资格变更许可的情况(例如)
    • 持有短期(C-3)资格的外国人要在韩国进行投资时(D-8)
    • 语言研修(D-4)结束后想继续念韩国大学时(D-2)
    • 与韩国人结婚的外国人想把居留资格变更为结婚移民(F-6)时

담당자 정보

  • 담당부서 정보통신과
  • 전화번호 031-550-2089
  • 최종수정일 2024-04-22